μακάριος

你讲话怎么有利文顿口音啊?

《克拉丽莎》太好看了。理查逊用书信体这个非常受限的体裁,写了一个完美的资产阶级悲剧。洛夫莱斯不负众望,是相当有张力的角色,怪不得从司汤达到巴尔扎克的法国小说家,都喜欢在书里为这位道德败坏的英国花花公子打call。克拉丽莎与安娜的百合线(误)也很惊喜,但最大的惊喜,还是克拉丽莎本人的魅力。我在读之前完全想象不到我会这么喜欢她。光看剧情梗概和角色设定,很容易误以为克拉丽莎只不过是个无趣的传统美德少女——实际却完全不是这样。
本书所揭露的是资产阶级婚姻的本质。克拉丽莎的家人为了盈利,想要将克拉丽莎嫁给——卖给——一个可憎的地主。催婚的描写栩栩如生,字字珠玑,读得我背脊发凉。克拉丽莎愈是拒绝,受到的钳制就愈多。她在法律上不具备独立的人格(取资格意,非personality),处境越来越艰难。温情脉脉的血缘纽带的面纱坠落,沦为赤裸裸的金钱利益关系。一切稳固的都烟消云散,融化在利己主义的冰水之中。就在此时,贵族青年洛夫莱斯粉墨登场,似乎要用真诚的求爱,把克拉丽莎从无爱的包办婚姻中解救出来——要真是这个走向,那可就太庸俗了。然而,洛夫莱斯既不是白马王子,也不是慈善家,更不是救世主。克拉丽莎孤注一掷、铤而走险,与洛夫莱斯私奔的下场是:洛夫莱斯把她安顿在一家妓院里住下。
我认为这是神来之笔,是让《克拉丽莎》真正伟大的地方。
试问,克拉丽莎难道不正是从一家妓院逃到了另一家妓院吗?她的原生家庭,不正是她最初的老鸨和皮条客吗?她自己的父母与兄姊,不正是要以她的肉体和人生为代价交换资本、把她当成物件来出售吗?对于“在自己家中即为无产阶级的”女人来说,这一整个资本主义社会,难道不正是一个大型妓院吗?
娜拉走后尚且无处可去,遑论比娜拉还早了一个多世纪的、生在资产阶级上升阶段的克拉丽莎。克拉丽莎只能从家庭的妓院逃向社会的妓院,从亲人的禁锢逃向陌生人的禁锢,从可憎的索尔姆斯先生逃向可鄙的洛夫莱斯,从勉强维持体面的社交逃向宗教狂热呓语的安慰,活动的空间越来越小——最后只能逃向棺材,遁入坟墓。
洛夫莱斯这位个体经常被当成小说的反派,但这显然并不是他一个人的问题。他不过是个趁虚而入的自恋采花贼,还不及逼婚的亲戚一半凶残。这个故事真正的反派是英国社会,是令妇女沦为再生产工具的资本主义私有制。洛夫莱斯和克拉丽莎的家族一样,不过是这些物质历史条件的产物。洛夫莱斯甚至比其他人还更清醒几分,更有生命力,尽管小说作者理查逊自己都不能理解,洛夫莱斯为什么会如此受读者欢迎。
小说揭露的社会现象是相当深刻的,如今世界上依旧有千千万万的娜拉与克拉丽莎。书信体的心理描写亦是登峰造极,角色塑造中充满了出人意料的诚实、细腻与现代性。私以为,甚至优于《新爱洛依丝》。总之我全力向首页的诸君安利《克拉丽莎》……惜乎小说没有中译本,而且贼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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